昌吉 - 市艺学园文体用品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 2020年1月31日,昌吉 -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帼12315平台分流举报,称昌吉 - 市艺学园文体用品店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(口罩售价20元每只),经查,当事人于2020年1月31日将自己妹妹赠送的10只KN90口罩放到店内用来销售,以20元/只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王某,后因消费者觉价格高,当场退还给消费者20元,将该退回口罩(未使用)连同未售出口罩以每只12元价格销售,共销售10只,销售额120元,无销售记录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当事人称其他店销售口罩30元/只,但无法说明是何店,何人以30元/只销售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当事人用来销售的口罩,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票据,无法确定其成本,认定其无违法所得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其销售口罩以其他经营者提价为由,自行定价销售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-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y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》第二条第一宽第(三)项及第一条及 - 价格违法行为行正处罚规定》第六条第(一)项之规定构成哄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昌吉 -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- 价格违法行为行正处罚规定》第六条之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,并拟对当事人作出罚宽50000元的行正处罚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