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吉 - 市康诚大药房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,根据12315平台分流投诉,昌吉 -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昌吉 - 市南五工路张红琴经营的昌吉 - 市康诚大药房进行了检查,发现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经查,当事人于2020年1月26日起从乌市鸟市 - 金都保健品市场以每个21元的价格购进了标注为3M9001(KN90)口罩50个,以每个25元的价格在店内销售;以每个29.5元购进了标注为KN95口罩100个,以每个35元在店内销售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其每个21元和25元的购进成本为口述,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票据,不能证明购进成本,视为虚构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因其销售口罩无法提供合法销售或者收费票据,按照 -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y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》第六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认定其无违法所得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-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y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》第二条第一项及第一条及 - 价格违法行为行正处罚规定》第六条第(一)项之规定,构成哄抬价格销售口罩的行为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昌吉 -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- 价格违法行为行正处罚规定》第六条之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,并对当事人作出罚宽50000元的行正处罚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, |